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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假冒身份骗财骗色获刑11年半

来源:刘科   发布时间: 2018年12月05日

  □记者 范洪雷 通讯员 王继学

  生活日报6月15日讯 36岁男子朱某冒充现役军人,在不到一年时间内,先后与5名被害人结识,进而以经济合作、借款、谈恋爱等名义,骗取钱财,玩弄感情,诈骗金额达56万余元。

  近日,济南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;同时责令被告人朱某退赔5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
  朱某只有高中文化,为冒充军人行骗,他先后伪造了军车驾驶证、警备纠察证、军官证等证件,置办了军装、军用领带、军用臂章、军用腰带等作案“行头”。

  2014年3月,朱某与杜某商谈业务过程中,谎称自己系某军区保卫处处长,并可申请小微企业补助,从事手机充电器加工,让杜某投资,骗取对方共计13万余元。

  2014年11月,朱某与牟某通过一婚恋网站结识,其再次谎称系现役军人,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,并多次发生性关系。二人交往过程中,他以其母亲生病住院等理由,先后骗取对方5万元。其后不久,他又通过同一个婚恋网站与徐某结识,冒充军人身份,取得对方信任后,确定了恋爱关系,并多次发生性关系。朱某编造诸多理由,让徐某办理了多张信用卡供他使用,先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对方共计27万余元。

  2015年3月,女子李某某应聘到山东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,朱某时任该公司总经理。他冒充军人身份,谎称正等待转业。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,他以无法办理信用卡为由,让李某提供信用卡给其使用,透支10万余元。公安机关抓捕朱某时,李某某得知朱某是因冒充军官诈骗,因当时两人系恋人关系,李某某竟来到朱某办公室,将其军装藏起来,还剪烂扔到垃圾桶里。

  另据该案一审法官介绍,被告人朱某曾因诈骗罪获刑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朱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,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,其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,择一重罪诈骗罪从重处罚。朱某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综上,此案经历下法院、济南中院两级法院审理,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。

  原载《生活日报》2018年6月16日头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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